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正式公布,根据目前国家的科研进展,在第六版诊疗方案的基础上,第七版在传播途径、不同人群临床症状、用药禁忌以及药物使用方面都增加了内容,小编为您摘取如下:
一、传播途径增加
在第六版的基础上,第七版增加了粪便传播方面的内容。
《第七版诊疗方案》提示,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,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。
《第七版诊疗方案》提示,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,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。
二、心脏疾病患者禁用氯喹
在抗病毒治疗方面,使用磷酸氯喹要注意以下两方面:
1.18岁-65岁成人。体重大于50公斤者,每次500mg、每日2次,疗程7天;体重小于50公斤者,第一、二天每次500mg、每日2次,第三至第七天每次500mg、每日1 次。
2.如患有心脏疾病者禁用氯喹
三、增加托珠单抗治疗
第七版诊疗方案增加免疫治疗,可试用托珠单抗治疗。具体如下:
免疫治疗:对于双肺广泛病变者及重型患者,且实验室检测IL-6水平升高者,可试用托珠单抗治疗。首次剂量 4-8mg/kg,推荐剂量为400mg、0.9%生理盐水稀释至100ml,输注时间大于1小时;
首次用药疗效不佳者,可在12小时后追加应用一次(剂量同前),累计给药次数最多为2次,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800mgo注意过敏反应,有结核等活动性感染者禁用。
首次用药疗效不佳者,可在12小时后追加应用一次(剂量同前),累计给药次数最多为2次,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800mgo注意过敏反应,有结核等活动性感染者禁用。
四、增加儿童临床表现、临床分型
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,表现为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、呼吸急促。
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。
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。
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,为临床分型重型:
1.出现气促(<2月龄,RO≥60次/分;2~12月龄,RO≥50次/分;1~5岁,RO≥40次/分;>5岁,RO≥30次/分),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;
2.静息状态下,指氧饱和度≤92%;
3.辅助呼吸(呻吟、鼻翼扇动、三凹征),发绀,间歇性呼吸暂停;
4.出现嗜睡、惊厥;
5.拒食或喂养困难,有脱水征。
2.静息状态下,指氧饱和度≤92%;
3.辅助呼吸(呻吟、鼻翼扇动、三凹征),发绀,间歇性呼吸暂停;
4.出现嗜睡、惊厥;
5.拒食或喂养困难,有脱水征。
儿童重型、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:
1.呼吸频率增快;
2.精神反应差、嗜睡;
3.乳酸进行性升高;
4.影像学显示双侧或多肺叶浸润、胸腔积液或短期内病变快速进展;
5.3月龄以下的婴儿或有基础疾病(先天性心脏病、支气管肺发育不良、呼吸道畸形、异常血红蛋白、重度营养不良等),有免疫缺陷或低下(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)。
2.精神反应差、嗜睡;
3.乳酸进行性升高;
4.影像学显示双侧或多肺叶浸润、胸腔积液或短期内病变快速进展;
5.3月龄以下的婴儿或有基础疾病(先天性心脏病、支气管肺发育不良、呼吸道畸形、异常血红蛋白、重度营养不良等),有免疫缺陷或低下(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)。
五、新冠肺炎或致多器官病理改变
在病理改变方面,《第七版诊疗方案》指出,根据目前有限的尸检和穿刺组织病理观察结果,除肺脏呈不同程度的实变外,脾脏、肺门淋巴结和骨髓,心脏和血管,肝脏和胆囊,肾脏,脑组织等也出现病理改变。如,脾脏明显缩小,心肌细胞可见变性、坏死等。
全文如下: